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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四商贩半年销售582台假"苹果"手机被判刑

2017年9月11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正义网湖南7月8日电租赁蔡锷中路旺达威数码城58号门面的徐应等四人,被指控在半年时间里销售了582台假冒“苹果”手机。作为长沙首例销售假“苹果”案,近日,该案在芙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名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主犯徐应一审被判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芙蓉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8月,被告人徐应、刘霞飞共同出资租赁位于旺达威数码城58号门面经营手机业务,徐应占股60%,刘霞飞占股40%。被告人不但将门面命名为“湖南苹果数码”,还将印制有“致力于苹果数码产品专业服务商”等字样的名片散发。 被告人徐应从深圳明通数码市场谌现志处以300—700元每台的价格大量购进印有“apple”、“iPhone”、“苹果图形”商标的假冒苹果手机加价销售。

  经查实,在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该门店通过零售和铺货的方式,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苹果手机582台,金额为398248元。该门店不但通过柜台销售假冒苹果手机,同时还通过铺货的方式——即将假冒注册商标的苹果手机送到其他的柜台进行销售。去年12月29日,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接到市民报案后,对该案立案侦查,2011年1月6日进行了收网行动,四名被告人被警方抓获。

  徐应介绍,自2008年3月以来,他和同伙等四人通过银行转账多次从外地批购仿苹果、仿MINI系列手机,然后采取批发、零售、网络销售等方式,先后向全国各地销售各类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26000多台,总计销售金额达2300多万元。因此,该团伙当时被称为特大销售假冒苹果等手机团伙。

  近日,该案在芙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名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主犯徐应一审被判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余几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六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至30万不等。


文章来源:沛县律师

律师:杨志刚[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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