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起,吴某租住在马驹桥三街村。
吴某从屋里里拿了一副手套,到了二楼阳面的第二间出租房,透过玻璃看到里面没人,我就把这屋子斜对面住的一朋友叫来出来,跟他说要在这间屋里偷点东西让他帮看着点人。吴某先拧门锁没打开,于是吴某戴上白手套推开了房间的一扇窗,把窗户的锁别子弄坏后,打开窗,伸手从里面把门打开了。吴某进到屋里,就把电脑接线都拔了,把电脑主机搬到自己的房间,然后又回去一趟把那黑色液晶显示器搬到自己房间,之后又把门窗恢复原状。吴某因害怕盗窃主机和显示器容易被人发现,就把电脑放到其他地方了。房主回来后发现自己的电脑被盗后,迅速报了警,经过看楼道的监控录像,房主认出是吴某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