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抓小偷缴工具,一时糊涂也成贼
2017年6月23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2012年10月底程某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一直在建筑工地当木工,吃住也都在工地上。2012年11月的一天,一个小偷钻入程某在朝阳区打工的工地,想盗窃老板停在工地院内的电动车,程某和几个工友发现后,一起奋勇将小偷抓住,并从小偷身上搜出了一把活口扳子、一个自制的丁字形改锥。由于经常变换施工地点,程某就将从小偷身上搜出的扳子、丁字改锥,连同先前自己为干活买的一把多功能钳子、一把小钳子随身带着。
2013年3月4日中午,程某从东直门长途汽车站乘坐850路公交车想去朝阳区东坝,在车上不小心睡着了,坐过了站,一直到了顺义区的850公交车总站,心中一阵烦闷的程某下了车。正值晌午,程某的肚子饿了,就从小摊儿买了个煎饼,蹲在路边吃了起来,吃着吃着,程某看见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电动车,还挺新的,也没有链锁锁着,顿时,一个危险的念头涌了出来,程某佯装路过,走到了这辆电动车旁边,向周围看了看,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推着电动车就走,谁知刚一推动,电动车上的自有报警器就响了起来,“嗡嗡”的响声让程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顿时慌了起来,但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他还是压制住了慌张,装作若无其事,赶紧继续往前推了二、三十米,趁周围人少了一些,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多功能钳子,用钳子上的十字改锥捅进电动车的钥匙门,想让这该死的警报器别再响了。谁知,程某抬头一看,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两名警察。接着程某就被带到了派出所。
检察官提示:做好人容易,但保证永远做好人并不容易,希望大家在日常的小事儿中一定要警惕贪便宜,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勿因一时糊涂而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