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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行任务遭杀 嫌疑人难逃法律重判

2017年4月14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一、民警执行任务遭杀

澎湃新闻报道,10月14日凌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公安局一名28岁民警在芒康县竹巴龙乡巴龙村卡玛组执行抓捕任务时,遭枪击牺牲。

办案民警扎多10月18日晚告诉澎湃新闻,牺牲民警为芒康县公安局刑警,四川巴塘籍,现年28岁,目前嫌犯还在抓捕中。对于牺牲民警牺牲时执行的任务,暂时不便透露。

10月18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通过官方认证微信“平安甘孜”发布的通缉令显示,经工作查明,加措有重大作案嫌疑。加措生于1969年2月3日,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卡玛组人,在逃编号为“T5421290000002015030301”。其妻子四朗拥宗和女儿找弟协助犯罪嫌疑人加措外逃,并一同潜逃。

通缉令称,嫌疑人加措极度危险、穷凶极恶。公安机关对直接抓获或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此人的单位、个人奖励人民币20万元,警方将为提供线索人保密。

二、嫌疑人难逃法律重判

嫌疑人强杀民警的行为,应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严重情节。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文章来源:沛县律师

律师:杨志刚[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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