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1爆炸案”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王海剑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伟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王安安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闭庭后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说,“我们不上诉”。
武汉晚报15日报道称,昨日闭庭后,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一走出审判大楼,就被媒体围上了。多名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记者,将摄像机和录音话筒对准他:“你们是否上诉?”“我们不上诉”
“我们不知道是咋回事”、“犯法了就承认犯法”。面对媒体记者的询问,王正运操着浓重的枣阳口音,低声地而又无奈地回答记者的提问。
此时,王海剑的母亲一直蹲在法院门口哭泣。
上次庭审前,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说,他一直不知道儿子在武汉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要搞爆炸?他一直以来的态度是:是儿子做的,儿子就要承担责任。
王伟和王安安均表示,判重了,要提起上诉。
昨日上午9时12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该案审判长王建敏敲响法槌,宣布“12.1爆炸案”继续开庭。
昨日,国内30多家知名媒体蜂拥而至,能容纳400多人的审判庭内,旁听区域内满眼望去都是长枪短炮。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判决书共有32页,审判长读了20多分钟才读完。报道称,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坐在旁听席上一直面无表情。判决书宣读完毕,被告人退庭还押,他仍然呆呆地坐在旁听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