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取保候审以为没事擅自出走
2006年11月,马某来到北京丰台区万年花城的一理发店打工,工作第一天就将理发店老板落在收银台上的价值1620元的诺基亚手机偷走。老板发现手机不见后立即报警,随后马某就交代了作案过程。公安机关鉴于此给马某办理了取保候审,马某缴纳保证金被释后擅自离京回到河北老家。公安机关随后对马某进行网上追捕,2009年2月18日,马某被抓获归案。
本案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庭审过程中,马某对被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称自己是不懂法,以为归还手机后又交了钱就没事了,并不想弃保潜逃,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盗窃罪如何判罚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秘密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马某的坦白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