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砸车偷东西发财
26岁男子陶某因遭岳母数落自己没本事,挣钱少,遂铤而走险,砸人车偷取车内的财物来发财。2010年12月20日凌晨,陶某光顾了许昌市多个小区、家属院,通过砸碎车玻璃盗窃的方式,盗走车内大量财物,金额达2万余元,连续作案达10起。
盗窃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陶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且被告人陶某流窜作案并已破坏性手段进行盗窃,应从重处罚。
2011年10月20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