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律师,沛县资深律师,杨志刚律师,再审申诉,取保候审

158-5233-855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重庆黔江警方侦破“克隆银行卡”系列流窜诈骗案

2015年3月9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br>

  冒充学校后勤主任,以给学校订购大批鸡、鸭合同为诱饵,引诱做个体户上钩后,秘密窃取对方银行卡密码,用高科技手段复制银行卡转账并取款。1月28日,重庆黔江警方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捣毁一个流窜5区、县的新型“克隆银行卡”跨省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银行卡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48岁的阿明(化名)进城打工多年,每天在黔江城区某菜市场杀鸡摊位做鸡鸭生意赚钱谋生,眼看到秋末了,生意清淡,他很揪心,一直想把生意做大一点。

  2012年11月6日,早上8点过,一名身高1.7米、身穿深色夹克的40多岁中年男子来到阿明鸡摊旁来回走动。见状,阿明便问其是否要买鸡,并提供了肉鸡和土鸡的价格。

  “我姓邓,是正阳职业学校的后勤主任,来找你定肉鸡、肉鸭!”对方自我介绍。眼看“财神爷”登门了,阿明喜出望外,立即与对方商谈价格。对方称,学校每周要两次货,每次要200多斤鸡鸭,但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一点。

  阿明心想此笔生意一旦做成,每周就有近500元利润,当即表示同意,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邓主任”也留了一个手机号码,表示先回去商量一下就离开了。

  当天下午3时许,“邓主任”前来告诉阿明,称校长答应了,明天把合同拿来,一起到学校签合同。

  11月7日上午10时许,“邓主任”来到鸡摊前向阿明出示了一份订购合同,并称学校用的是邮政储蓄卡,要求阿明同样办一张邮政储蓄卡,便于每月底通过卡划账。

  阿明看了合同,便随“邓主任”到附近的邮政储蓄门市部办了张储蓄卡,随即骑摩托车带着“邓主任”一同到了位于正阳职业学校。

  在学校办公楼4楼,“邓主任”当面从校长办公室喊出一个身穿蓝色西装、身体肥胖、50来岁的中年男子,向阿明介绍说是“杨副校长”,3人便一同来到楼下坝子商谈。

  “杨副校长”称每个月要七八万元的货,让阿明准备5万元钱存到邮政储蓄卡上,证明其有做生意的经济实力了,才与其签合同。

  亲眼见到“杨副校长”从校长办公室出来,阿明深信不疑,从学校回摊位后,便把刚办的邮政储蓄卡交给妻子,让其将5万元存到卡上。

  下午14时许,在“邓主任”的电话催促下,阿明告知已存了5万元,对方让其次日早上9点到学校签合同。

  11月8日早上,阿明打电话与对方联系,却发现手机已关机,以为是欠费了就没在意;阿明次日因有事回老家,也没有过问。

  11月10日上午10时许,阿明再次给“邓主任”打电话,发现仍然关机,顿时产生怀疑,当即叫妻子到邮政储蓄门市部查询。

  “遭啦,卡上一分钱都没得了!”不到10分钟,妻子惊慌失措地跑回来说。

  阿明的脑袋一下大了:自己的银行卡从未离身,连密码都没给老婆说,卡上的5万元怎么会没有了呢?

  5万元是俩口子起早摸黑辛苦好几年才挣来的呀?肯定遭骗了!阿明便匆匆来到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

  寻踪觅迹诈骗嫌犯初现端倪

  “必须尽快破案,为群众挽回损失!”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吴立勋听了刑警支队案情汇报后,当即指示。刑警支队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刘涛任专案组组长,三大队大队长杨宏具体负责组织侦破。

  办案民警很快查明,正阳职业学校根本没有“邓主任”和“杨副校长”,嫌犯应是演的“双簧”。同时查明11月7日下午14时许,阿明的银行卡被人在城区联合街atm提款机分5次取走现金1万元,随后又转账4万元到卡号为6221886530120xxx129的邮政储蓄卡上,再在联合街邮政储蓄柜台取走4万元。

  11月10日晚8时,结合先期调查的情况,专案组长刘涛组织专案组全体成员召开案情分析会。

  经分析认为,该案系一起新型的利用银行卡诈骗案,用“克隆”银行卡方式在黔江诈骗作案尚属首次,极有可能是团伙流窜作案,并带有车辆等交通工具。下步侦查重点应围绕邮政储蓄卡及案发时段公路出入口逐一核查,以尽快找到嫌犯的蛛丝马迹。

  随后,专案组兵分三路,两路赶赴犯罪嫌疑人进出黔江必经的公路收费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调阅11月5日至7日过往黔江外地车的监控录像;一路前往受害人银行卡内款项被提取的地点调查。

  从调阅的邮政储蓄门市部监控录像资料中,民警发现阿明在办储蓄卡时,除“邓主任”外,还发现一名身高1.75米、年近50岁的男子在其身旁打望,极有可能是其同伙。同时发现转账的银行卡仅有尾号与阿明的银行卡不一致,显然两张卡系在同一地点办理。经调查该卡开户信息,民警发现户主叫“王伟红”、系湖南株洲人,发案时段住黔江城区某宾馆。

  民警立即调阅宾馆录像资料,发现11月5日至7日,有3名外地人入住该宾馆。受害人一眼认出,三人中一人就是“邓主任”、另一人系“杨校长”。

  细心的办案民警发现三人在11月7日下午2时退房时,其中一人手中还拿着一把钥匙把玩,推断有可能带有交通工具。

  俗话说:雁过留毛,鸟过留声。办案民警通过对时间、空间段符合条件出城车辆的梳理,发现一辆牌照为鄂m7075号的黑色丰田轿车恰好在案发时段,从黔江城区经舟白街道往湖北省咸丰县方向行驶。经进一步调查,车主叫刘某亮,系湖北省天门市多祥镇人。

  专案组在进一步调查嫌疑车及车主行踪的基础上,向周边区、县公安机关发出协查函,了解当地有无发生与黔江同类的诈骗案。

  很快,信息反馈:重庆市南川、石柱、秀山等区、县近期也发生多起与黔江作案手段相同的诈骗案。根据反馈信息及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专案组认为此类案件应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随即加大了对湖北人刘某亮及鄂m7075黑色丰田轿车的行踪轨迹核查力度。

  11月21日中午,办案民警经过连续多天夜以继日的调查摸排,终于掌握了刘某亮等人驾车在重庆潼南县出现的线索,显然,该伙人尝到了甜头又准备继续作案。狐狸难逃猎人手!这个狡诈的诈骗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抓捕时机业已成熟。

  警方瓮中捉鳖深夜擒获三嫌犯

  机不可失!11月21日下午3时,黔江警方迅速抽调便衣侦查队民警会同专案组共8名警力组成抓捕组,分乘两辆车赶往相距约400公里远的潼南县实行抓捕。

  当晚7时许,抓捕组民警赶到潼南,顾不上吃晚饭,立即对嫌犯可能藏匿地开展摸排。经过近4小时的摸排,在潼南警方的配合下,晚11时许,抓捕组终于查明刘某亮等3人以假身份证住在潼南宾馆409、415号房间。

  参战民警迅速分工,决定对409房间先行抓捕。由两名民警堵住楼道的两个进出口,两民警对415号房间严密控制后,随即开展抓捕。

  “咚咚咚……”409号房间骤然响起敲门声。“谁呀?这么晚了有啥事?”室内一男声问询。“请开门!我是宾馆服务员,来核对身份信息。”室外一女声如是回答。

  紧接着“吱呀”一声响,房间门打开了,一名打着光胴胴、仅穿着短裤的40来岁男子探头打望,突然看见门外有一群人,怵然一惊转身准备跳窗逃跑。

  “就是他!”对嫌犯体貌特征烂熟的侦查员陈诞生一眼认出此人就是在黔江作案的“邓主任”。说时迟那时快,其余民警迅速冲入室内,将对方牢牢控制在床上,随即出示警官证,将其戴上手铐。

  “我没犯法,你们凭啥抓我?中年男子狡辩说。“邓主任,你还稳得起吗?”当听到民警提到“邓主任”三字,他知道在黔江的案子发了,便如霜打的茄子——蔫了。

  民警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不同姓名的身份证10余张、现金数百元。

  紧接着,民警将415号房已就寝的两嫌犯抓获。

  随后在相距宾馆约3公里的停车场,查获该伙人流窜作案的工具——一辆牌照为鄂m7075号的黑色丰田轿车。当场从该车后备箱查获用于复制银行卡的一部黑色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以及写卡机、读卡机各一个。经突审,该伙人在黔江诈骗得逞,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后,又窜至潼南踩点后,准备次日再作案。

  初战告捷,11月22日凌晨3时许,抓捕组押解3名嫌犯及作案车辆连夜返回黔江审讯。

  在事实与铁证面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对“2012.11.07诈骗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审理查明:赵某仿(男,46岁,在黔江作案时自称“邓主任”)、刘某亮(男,50岁,在黔江作案时自称“杨副校长”)、刘某炎(男,49岁)三人均为小学文化,均系湖北省天门市多祥镇人。据交代,他们嫌打工辛苦、挣钱少,经多次密谋后,决定采取克隆银行卡的方式骗钱。

  2012年1月5日晚,刘某亮等3人驾车从湖北窜至黔江,先选择了规模较大的正阳职业学校并踩点,然后由赵某仿冒充学校后勤部“邓主任”找到阿明,以签订为学校食堂供送鸡肉、鸭肉合同为名,让阿明办理邮政储蓄卡。其间,由赵某仿、刘某炎两人在旁伺机窥觑到密码,并由赵某仿偷偷复制了银行卡信息。随后,由赵某仿将阿明带到学校,让其与此前借口窜入校长办公室的刘某亮见面,采取演“双簧”的方式,骗取阿明信任并打款后,再用复制的银行卡取款并转账,骗取钱财。当天下午2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取走5万元赃款并平分,随后驾车逃离黔江。

  据专案组负责人杨宏介绍,通过审查深挖,黔江警方一举破获该犯罪团伙从2012年9月至11月先后流窜至重庆市石柱、梁平、秀山、南川、黔江等区县,用克隆银行卡方式所作的5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12月12日,当从民警手中领回自己被骗的5万元巨款时,阿明对办案民警感激不已。

  目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仿、刘某亮、刘某炎已被黔江警方依法逮捕,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之中。

  【警方提示】

  办案民警提醒:克隆银行卡诈骗钱财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犯罪。市民在办理或使用要银行卡、信用卡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及密码,谨防密码外泄,切勿将银行卡、信用卡交给陌生人,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现信用卡、银行卡有异常使用情况,要及时通知相关银行,并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本报重庆1月28日电
文章来源:沛县律师

律师:杨志刚[江苏]

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85233855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pxhtjfls.cn/news/view.asp?id=812474153466 [复制链接]
联系我们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

律师电话:15852338558

邮箱:yzg7788@163.com

地址: 江苏省沛县正阳桥北城投御园写字楼1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