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签买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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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签买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2年3月6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杨志刚律师,沛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杨志刚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一、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法律中规定的30%的上限,则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如果涉及到司法诉讼来判决违约金的支付问题时,应当重新商定违约金的支付情况。在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注意这方面的规定,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签买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商品房的预售,应签订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

  二、如何审查合同条款

  1、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对于该违约行为,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应与买方未按期如数交纳房款的违约对等。

  2、预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建筑面积存在误差的处理。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确定的面积,一般与房屋竣工时由房地产测绘局测绘的面积有误差,在合同中,应事先规定误差范围,多退少补;超过误差,视为违约。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A、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B、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3、关于房屋买卖手续费的交纳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手续费为成交额的1%,由买卖双方各交纳一半,如合同中规定全部由买方交纳,则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三、关于补充协议问题

  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要求开发商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

  1、开发商对其主体资格及相应批准文件的承诺;

  2、所售房产及相应土地面积未设定抵押、留置权的承诺,这主要是为了避免造成购房者无法正常行使产权人的权利;

  3、面积误差、共用面积分摊的处理办法;

  4、房屋交付的具体办法、具体时间及违约金计算方法;

  5、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

  6、房屋公共部分和室内装修标准 ;

  7、售楼书、广告宣传中所明示的宣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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