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律师,沛县资深律师,杨志刚律师,再审申诉,取保候审

158-5233-855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小偷悔过免处罚监视居住又逃跑

2016年3月18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9月8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民警将网上逃犯王某移交给浙江温州警方。

2002年5月1日,家住永宁县望远镇望远村三组的王某在浙江温州盗窃900元现金及两部手机,后被温州警方抓获。由于王某接受调查时非常配合警方,并有悔过之意,温州警方决定不予处理,王某随后被监视居住。2005年6月28日,王某突然逃离温州,同年11月被温州警方列入网上逃犯。望远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在王某家多次调查。2008年8月29日,王某突然出现在望远菜市场,民警迅速前去抓捕,有反侦查能力的王某觉得不对劲,立即跳上开往银川的中巴车准备逃跑,不料被抓获。


文章来源:沛县律师

律师:杨志刚[江苏]

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85233855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pxhtjfls.cn/news/view.asp?id=844734451092 [复制链接]
联系我们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

律师电话:15852338558

邮箱:yzg7788@163.com

地址: 江苏省沛县正阳桥北城投御园写字楼1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