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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分类

2018年5月10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按支付的参与者进行分类

被保险人支付服务费用。指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后,直接向服务提供者付费,以后再从保险机构获得补偿。

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即保险经办机构作为第三方,代替被保险人向医疗服务提供者付费。这是医疗保险主要的支付方式。

保险经办机构和被保险人共同支付服务费,即所谓费用分担方式。这也是医疗保险中主要的支付方式。

按支付的对象划分

对医生的支付方式。在我国由于个体行医者出现有增多趋势,这种支付方式也有可能出现。

对门诊服务的支付方式。门诊医疗服务是医疗服务中的一个主要部分,由于它相对住院服务来说有其特殊性,如病人数多、轻病多、每次服务费不高等等。因此,门诊医疗服务需采用专门的支付方式。

对住院服务的支付方式。这是医疗服务中,费用最高、最复杂的部分,变化多样的支付方式大部分是针对这一服务而设计的。

其他服务的支付方式。除上述三种服务以外的各种医疗服务,如药品、康复护理等等,也都应有按其特殊性设立的支付方式。

按支付的方法划分

后付制。在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之后,按照标准支付费用的方式。

预付制。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之前就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商量好按一个相对固定的付费标准进行付费。在这类方式中按照预付计算单位的不同又可分为三个类型或层次:a以一个医疗服务机构为单位的总额预算制(包干制);b以住院人数、病人数为单位的计算方式;c以疾病为单位的计算方式,典型的是按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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