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是多久,替公司签订的欠条需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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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是多久 替公司签订的欠条需要担责吗?

2022年2月4日  沛县律师   http://www.pxhtjfls.cn/

  杨志刚律师,沛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是多久

  在许多生意往来中,如果对方一直欠款不还,债权人会对欠款方提起诉讼,也就是欠款合同诉讼,在生意往来欠款起诉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最大权益,除了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外,还要足够了解欠款合同诉讼的诉讼时效,只有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欠款起诉,债权人才能拥有相应的胜诉权。以下由为您介绍一下。


  我国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同时我国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也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一、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起算点具体情况:


  当事人之间对支付货款的时间达成合意,诉讼时效即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也就是如果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能够明确货款应当支付的时间的,则诉讼时效从该履行期限过后开始计算;


  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明确的,则应当明确为买受人应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货款,则诉讼时效应从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取得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买方未支付货款而仅给卖方出具一张欠条,欠条上还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情形的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向山东省高院出具批复,答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即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次日起算。


   三、总结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情况:


  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按照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超出法律时效。


  以上就是关于生意往来欠款起诉时效的具体内容,作为债权人,在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内进行欠款合同诉讼,积极向债务人举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若债务人是在债权人主张货款时出具的,那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替公司签订的欠条需要担责吗?

  核心内容:在公司任职期间,替代公司打的欠条是否追究个人的下面由债权债务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网友提问:


  8年前,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有一回收货的时候,我打了一张欠款条,金额500元,署名写了公司还有我个人的名字,一个星期后,我就辞职不干了。没想到现在这家公司找到了我,要求我还这笔款并附带利息,原来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已经解散,而欠款并没有付清。挠头,我应该付这笔款吗


  律师解答:


  1、你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你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你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你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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